分享至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学院高职部和中专部(承德工业学校、承德高级技工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50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学术诚信,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硕士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博士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原则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特殊情况的,经研究后可放宽到聘用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不能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特岗教师)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至28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选聘岗位。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学院网站下载,同时提交word版和签字扫描版)。要求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后打印,并在诚信承诺书位置手写签字扫描。
(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硕博各学习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交各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2023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XXX同学于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将如期毕业。”(《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或本学院公章)。国(境)外学校的上述材料还需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6)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按照具体选聘岗位要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没有要求的无需提供。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扫描件,没有要求的无需提供。
(8)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
(9)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10)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1)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除需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表)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签订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在报名表内),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提供材料要件,发到指定邮箱。报名只接受报名邮箱的第一次邮件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材料不全者将不能审核通过。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学历。
3.报名邮箱:
cdyzyzrc@cdct.edu.cn
联系电话:0314-2512616/2618/2783,联系人:姜老师、王老师、常老师。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初审通过人员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向本人反馈,请保持联系畅通,随时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初审没有通过的不进行反馈。